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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山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一人全身深度烧伤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

       阅读:3251

       发布时间:2026-09-15 14:38:30

    [摘要] 9月10日,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应急管理局发布《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5·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6年5月18日,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顶楼发生一起一人受伤的事故。经调查认定,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5·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9月10日,中山市横栏镇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5·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指出,2026年5月18日,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的建筑顶楼发生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经调查,该起事故被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原因在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也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经过方面,5月18日上午,吴某、吴某某、龚某三人按照付某某的安排,前往横栏镇横西村富横东路4号七楼顶楼开展环保管道施工,使用付某某提供的角磨机等设备进行新环保管道的更换和切割。当天13时30分左右,工人吴某因剪刀无法剪断环保管道,便计划用角磨机在管道上切口后再用工具掰断。15时30分左右,吴某某操作角磨机,吴某在旁协助,两人使用角磨机切割连接水汽分离柜的新主管道时产生火花,火花溅入旁边旧管道,引发爆燃,将正对旧管道的工人龚某烧伤。龚某随后被送往横栏医院,后转至市人民医院救治,全身深Ⅱ-Ⅲ°烧伤,烧伤面积约90%。

    广东中山发生一起爆燃事故,致一人全身深度烧伤,调查报告公布

    人员受伤具体情况为:龚某,男,汉族,全身多处烧伤深Ⅱ度-Ⅲ度90%,其中头面部烧伤深Ⅱ度-Ⅲ度6%,颈部烧伤Ⅲ度3%,躯干烧伤深Ⅱ度-Ⅲ度24%,双上肢烧伤深Ⅱ度-Ⅲ度18%,双下肢烧伤深Ⅱ度-Ⅲ度34%,臀部烧伤深Ⅱ度-Ⅲ度5%,并伴有吸入性损伤。

    事故直接原因是,吴某某等人违规操作,在未清理动火作业点附近易燃易爆危险源的情况下,使用角磨机切割环保管道,切割产生的火花引爆了旁边旧环保管道内残留的化学物质(真空电镀面漆),导致人员烧伤。

    针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调查认定中山市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系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如下:

    广东中山发生一起爆燃事故,致一人全身深度烧伤,调查报告公布

    (一)中山市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使用角磨机切割管道,未清理动火作业点附近易燃易爆危险源)。建议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中山市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付某某,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使用角磨机切割管道,未清理动火作业点附近易燃易爆危险源)。建议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中山市铭铂镀膜科技有限公司将环保管道、设备更新项目发包给中山市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也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议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铭铂镀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广东中山发生一起爆燃事故,致一人全身深度烧伤,调查报告公布

    关键词: 广东 中山 爆燃 事故 调查报告 公布 一人 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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