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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致12死火灾原因查明:蚊香使用不慎引发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来源:手机新浪网

       阅读:2306

       发布时间:2026-10-16 17:35:07

    [摘要] 10月16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该起火灾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5年12月9日,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63万元。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建筑首层(裕丰五金电器店)会客区内点燃的蚊香棒引燃周边可燃物,进而导致室内存放的锂离子电池受高温作用发生热失控爆炸飞

    广东省政府于10月16日对外发布了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该事故属于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因是蚊香使用不当。

    事故发生在2025年12月9日,地点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的一处自建房。火灾过火面积达150平方米,导致1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为40.63万元。根据调查结果,事故的直接起因是:该建筑首层裕丰五金电器店会客区内点燃的蚊香棒引燃了周围可燃物,随后室内存放的锂离子电池在高温作用下发生热失控并爆炸飞溅,进而引燃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自动喷漆、除锈剂等危险物品,导致爆燃并迅速蔓延成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调查还发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裕丰五金电器店存在安全管理缺失的问题,未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条件不达标,未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中,评估过程层层失守,报告整体严重失真。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能主动全面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对镇(街道)承接执法职权的监督指导不到位,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不够。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潮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组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工作不力,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结果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潮南区商务局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政执法、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汕头市、潮南区党委政府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属地责任,未能有效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对于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八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安全发展战略定位;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聚焦突出隐患,开展自建房全链条攻坚;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现代消防治理体系;深化举一反三,系统整治重点领域风险;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精准火灾防控水平;补齐设施短板,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深化全民教育,筑牢群防群治坚固防线。

    关键词: 汕头 火灾 原因 查明 蚊香 使用 不慎 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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