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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当事人回应 不构成重婚引发热议

    来源:大象新闻

       阅读:3173

       发布时间:2026-10-14 14:11:36

    [摘要] 10月11日,有网民爆料称一男子在贵州六盘水一辖区内同一酒楼与一女子办婚宴,并与另一女子办孩子百日宴,引发重婚质疑。10月12日,承办酒席的商家表示,事件发生在10月9日左右,两场酒席合同分别是两家人签约,当天发生纠纷后工作人员报警,但酒席最终完成且账目已结清。当地回应称,男主角吴某峰和孔某涵已登记结婚,他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没有登记,因此不构成重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进行了解读

    10月11日,有网友在网络上爆料,贵州六盘水一名男子在同一家酒楼分别与一名女子举办婚宴、与另一名女子举办孩子百日宴,由此引发外界对其涉嫌重婚的质疑。次日,即10月12日,承办宴席的酒楼方面回应称,事情大约发生在10月9日,两场宴席的合同由不同家庭分别签署,当天出现纠纷后工作人员报了警,不过宴席最终还是办完了,相关账目也已结清。当地有关部门表示,男子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经办理结婚登记,而他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孩子,但双方并未登记结婚,因此不构成重婚。

    “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当事人发声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作出了法律层面的分析。他指出,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一般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已有合法配偶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其二,已有配偶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就本案中的吴某峰而言,其行为虽然不构成重婚罪,但显然违反了公序良俗。若其现任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可以主张男方存在过错,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同时,男方对其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涉及的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当事人发声 不构成重婚引发讨论

    “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当事人发声 不构成重婚引发讨论

    关键词: 楼上 百日 楼下 婚宴 当事人 回应 构成 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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