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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患艾滋仍多次嫖娼被判刑 自首认罪认罚获从轻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

       阅读:2596

       发布时间:2026-09-16 12:48:30

    [摘要] 9月15日,话题“男子明知身患艾滋病仍多次嫖娼”引发广泛关注。43岁的李某在确诊感染艾滋病并接受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实施嫖娼行为,幸运的是未造成他人感染。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李某于2019年10月31日经疾控中心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并持续接受定期药物治疗。然而,在知晓自身病情的情况下,李某仍在2025年5月至8月期间,先后实施嫖娼

    9月15日,一则关于“男子明知身患艾滋病仍多次嫖娼”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热议。43岁的李某在已经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并持续接受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依然多次进行嫖娼活动,所幸并未导致他人被感染。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最终以传播性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2000元罚金。

    据了解,李某于2019年10月31日被疾控中心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此后一直定期接受药物治疗。尽管如此,他在明知自身病情的前提下,仍在2025年5月至8月期间先后5次实施嫖娼行为。作案过程中,李某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因此未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

    2026年4月29日,李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次日即被刑事拘留,6月2日被依法逮捕。8月6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性病罪对李某提起公诉。8月25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进行嫖娼,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综合考虑其自首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有业内人士指出,单纯的嫖娼行为属于治安违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如果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艾滋病)仍实施卖淫嫖娼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 男子 艾滋 多次 嫖娼 判刑 自首 认罪 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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