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宜宾老板娘被强奸案立案调查 案件出现重大转折

    来源:澎湃新闻

       阅读:2294

       发布时间:2026-09-15 09:20:43

    [摘要] 宜宾老板娘被强奸案立案调查 案件出现重大转折。四川宜宾筠连县烧烤店老板娘林某实名举报当地镇政府公职人员杰某强奸一案出现重大转折。9月11日,筠连县公安局最初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但经上级公安机关复核后,认定“有犯罪事实发生”,撤销了此前维持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决定书》。9月12日上午,受害人林某表示已拿到筠连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林某是筠连县一家烧烤店的经营者。据其陈述,6月

    四川宜宾筠连县烧烤店女老板林某实名举报镇政府公职人员杰某强奸一案,近日出现重要进展。9月11日,筠连县公安局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最初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但经上级公安机关复核后,认定该案“有犯罪事实发生”,并撤销了此前维持不予立案的《刑事复议决定书》。9月12日上午,林某向记者确认,已收到筠连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据了解,林某在筠连县经营一家烧烤店。她称,6月28日晚,她与朋友在店内聚餐,23时52分左右去厕所时,被杰某推入厕所内。杰某反锁厕所门,控制其双手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由于担心影响店铺生意和个人名声,她当时没有立即报警。

    林某表示,她与杰某仅在此事发生前两天认识。6月26日,杰某到她店里吃饭,以方便以后订餐为由,在收银台加了她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6月28日晚8时33分,林某通过了杰某的好友申请,此后两天双方互动频繁。事发当晚,正是林某中途叫杰某过来一起喝酒。她称自己当时饮酒过多、意识模糊,去厕所时遭到杰某施暴。

    第二天,林某的丈夫在她醉睡期间发现了杰某发来的异常聊天信息。丈夫随后以林某的口吻与杰某周旋,并以“丈夫外出”为由约其见面。不知情的杰某赴约后,被林某丈夫扭送至筠连派出所报案。6月30日,筠连县公安局筠连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案由为“林某被强奸”。7月1日,杰某被警方释放。

    案件侦办迟迟没有进展,给林某带来巨大精神压力。7月3日,筠连派出所处警登记表记载,“林某认为自己被强奸案一直没有办理,割腕自杀”,后被朋友发现送医。据律师介绍,筠连县医院诊断林某为重度抑郁症,需24小时专人陪护。

    7月16日,筠连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向林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无犯罪事实发生”。林某及家属不服,向筠连县公安局申请刑事复议。8月10日,筠连县公安局出具《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在县局两次不予立案后,林某向宜宾市公安局申请复核。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出具《刑事复核决定书》,成为案件关键转折。决定书指出,经审查认为,林某被强奸案中有犯罪事实发生,筠连县公安局刑事复议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据此,宜宾市公安局决定撤销筠连县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

    公开信息显示,涉案男子杰某是筠连县蒿坝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综合执法工作。9月11日下午,杰某在电话中否认“强奸林某”,称“这是很小的一个误会”,并表示“事情已经这样了,他本人或多或少也有一些小问题”,但坚决否认强奸。他透露纪委已介入调查,希望记者不要只听林某单方面说法,具体细节目前不便多讲。

    宜宾老板娘被强奸案立案调查

    关键词: 宜宾 老板娘 强奸 立案 调查 案件 出现 重大

    论坛热帖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各网络平台,仅作正能量信息传播、公益宣传使用。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原发布方所有。若涉及版权、内容异议,请联系我方及时处理,QQ:303378055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

      入驻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