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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职人员回应学校开餐厅超市举报 称仅帮忙装修

    来源:baijiahao

       阅读:2214

       发布时间:2026-08-05 23:20:44

    [摘要] 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工学校校长栗红强向有关部门反映,河南汝州市米庙镇公职人员赵某某在其投资的汝州市金榜中等专业学校开办餐厅超市,涉嫌违反公职人员禁止经商的规定。对此,栗红强已向汝州市纪委监委举报。8月3日,赵某某回应称自己并未违规经商,只是在帮别人装修餐厅超市,并表示这是个人自由。栗红强长期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曾被授予“西安工匠”称号。2025年12月,通过中间人李某某介绍,他与汝州金榜中专达成协

    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工学校校长栗红强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河南汝州市米庙镇公职人员赵某某涉嫌在其投资的汝州市金榜中等专业学校内开设餐厅和超市,此举或违反公职人员禁止经商的相关规定。栗红强已就此向汝州市纪委监委提交举报。8月3日,赵某某回应称,自己并未违规经商,仅协助他人装修餐厅超市,并强调这是个人自由。栗红强长期投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曾获“西安工匠”称号。2025年12月,经中间人李某某牵线,他与汝州金榜中专达成协议,负责教学管理及餐厅超市运营。

    随后,康博尔学校将金榜中专的餐厅和超市交由一家商贸公司管理,合同中显示该商贸公司仅支付管理押金,无需缴纳承包费或其他费用。李某某表示,餐厅超市背后的投资方为赵某某等人,她仅代签合同。合同签署后,李某某向栗红强转账100万元作为管理押金。在装修阶段,栗红强从西安聘请了工头师傅。微信群聊记录显示,李某某曾邀请赵某某参与装修安排,赵某某也多次与施工人员沟通细节。然而,合作不久后双方出现矛盾,栗红强称其团队被逐出学校,学生遭清退,他累计投入超过三百万元。

    公职人员回应被举报在学校开餐厅超市

    栗红强进一步指出,在解除合作办学协议后,赵某某的同学余某某在学校餐厅搬运设备时对他进行了辱骂。米庙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余某某因该行为被罚款1000元。这促使栗红强决定举报赵某某。6月24日,栗红强致电赵某某,希望其协助处理学校事务,通话录音中赵某某未否认参与餐厅超市的投资运营,但表示自身作用有限。7月3日,栗红强向汝州市纪委监委递交举报材料,并于7月13日前往作笔录。

    8月3日,赵某某再次回应称,自己未参与经营,仅协助装修,但未透露具体帮助对象。依据公务员法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8月5日,李某某表示,100万元管理押金为其个人资金,赵某某未涉足经营,仅监督装修。关于学校经营纠纷,李某某称起因是栗红强使用个人账户收款及账目不透明,她已报警,但警方尚未立案。

    公职人员回应被举报在学校开餐厅超市 称只是帮忙装修

    关键词: 公职人员 回应 学校 餐厅 超市 举报 帮忙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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