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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算赠与还是借款 南京中院这样认定

    来源:网络

       阅读:3606

       发布时间:2026-10-12 20:41:26

    [摘要] 是赠与还是借款?现实困境父母出资购房,纠纷频发父母资助子女购房已成为当下很多家庭的普遍现象。有数据显示,超六成城市老年人曾为子女购房提供资金支持,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比例更高达73%。对父母而言,出资购房是对子女的关爱,但这份“亲情馈赠”,暗藏诸多风险:子女离婚时,出资款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不孝、拒不赡养,父母想追回出资却无凭无据……南京中院2025年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张某与李某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现实困境:父母出资购房引发纠纷不断

    如今,父母资助子女购房已成为许多家庭中的常见做法。相关数据显示,超过六成的城市老年人曾为子女购房提供资金支持,而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这一比例更是攀升至73%。对父母来说,出资购房是表达对子女关爱的方式,但这份"亲情馈赠"背后却暗藏着不少风险:子女离婚时,出资款可能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想要追回出资却缺乏凭证……

    南京中院2025年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结婚,2021年张某父母全额出资300万元在南京主城购置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既无书面赠与说明,也没有借条。2022年两人离婚,无子女,女方李某主张享有房产50%份额(约150万元),男方张某则认为该房产是父母对自己的个人赠与,李某既未出资也无贡献。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父母的转账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及产权证等证据证实了其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聊天记录显示其父母多次提到"给儿子买房",且双方婚姻仅存续4年,李某没有任何购房出资及还贷记录。法院认为,案涉房产虽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应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婚姻时长及贡献大小,不支持"加名即分半"的做法,最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补偿李某7万元。

    无独有偶,南京另一对夫妻2023年离婚时,男方母亲主张2015年购房的176万元首付及装修费系"借名买房"出资,诉请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借名协议,房屋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贷款由二人共同偿还,父母出资时也未明确只赠与儿子一方。南京中院2024年作出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认定该出资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驳回了男方母亲的全部诉求,判令案涉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依法均分。

    两起案例结局截然不同,但核心争议都指向同一个问题:父母出资购房,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最高法相关判例明确指出: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应承担举证责任;无充分证据时,优先推定为赠与。

    法律界定:产权看登记,出资看约定

    "很多老人存在’出资购房则房屋归己’的认知误区。我国法律对房屋产权归属与出资款性质有明确的认定规则,核心原则是’产权看登记,出资看约定;无约定推赠与,有证据可算借款’。"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周树明表示。

    他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具体解读:

    关于产权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即认定为谁的财产,与出资来源并无必然关联。婚前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婚后出资登记在子女或双方名下的,均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赠与个人约定的除外)。父母仅以出资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不会获得法院支持,需提供书面代持协议等完整证据链,举证难度较大。

    关于出资款性质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及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明确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律师提醒

    针对老年群体法律意识薄弱、证据留存不足的问题,周树明给出以下核心提醒,帮助老年人守护养老钱与亲情。

    ◆出资前:优先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性质

    最稳妥的方式:签订书面出资协议,明确约定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赠与对象是"子女一人"还是"夫妻双方",由父母、子女及配偶共同签名。最好进行公证,法律效力更强。

    若为借款:写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利息(可约定无利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避免后续一方不认账。

    若为赠与:明确"仅赠与子女一人,与其配偶无关",防止子女离婚时出资被分割。

    ◆转账时:备注用途,留存完整凭证

    银行转账务必备注"购房借款"或"购房赠与(仅赠与××一人)",避免仅写"转账""汇款"。

    留存全部证据: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出资凭证、聊天记录、录音、通话记录等。

    ◆房产登记:谨慎选择登记人

    只想赠与子女一人:婚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出资仍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并签订单独赠与协议。

    避免盲目登记子女配偶名字:登记在双方名下,无约定则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子女离婚/不孝:及时维权,诉讼时效3年

    子女离婚,出资被主张分割:父母可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提交借款证据,主张出资为借款,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子女不孝、拒不赡养:父母可起诉要求返还借款,法院会结合公序良俗与最高法案例精神,优先保护老年父母合法权益。

    ◆亲情与法律平衡:理性沟通,避免伤和气

    父母出资的初衷是关爱子女,书面协议并非不信任,而是防范风险、守护亲情的方式。可在出资前坦诚沟通,说明"签协议是为了避免以后麻烦,不是不相信你",争取子女及其配偶理解,既明算账,也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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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李娟

    编

    校:袁蓉

    终审:龚贤

    关键词: 父母 出资 子女 买房 赠与 还是 借款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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