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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女子买房多年才发现客厅上方有座坟 当地回应正在处理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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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08 13:33:07

    [摘要] 据四川观察报道,近日成都金堂县李女士反映,自己买的二手房客厅楼板上方竟然有座坟。李女士称,她于2017年在金堂县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位于7层的单元楼顶楼,用于出租。10月4日她才从邻居口中得知,房屋顶楼天台上,也就是她客厅楼板正上方,竟然有一座坟。坟里是一名病逝的7岁男童,于2009年9月被埋在此处,其生前就住在这个院落。目前,警方已取走尸骨作进一步鉴定。李女士认为,当初购买二手房时,原房主隐瞒

    成都金堂县近日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房产纠纷。李女士向四川观察反映,她购买的二手房客厅楼板正上方竟有一座坟墓。据了解,李女士于2017年在该县购入这套位于7层单元楼顶楼的二手房用于出租。直到今年10月4日,她才从邻居处得知,在房屋顶楼天台上,也就是她客厅楼板的正上方,埋有一座坟墓。经查,坟中安葬的是一名2009年9月病逝的7岁男童,生前就居住在这个院落。目前,警方已经提取尸骨进行进一步鉴定。

    李女士表示,在购买二手房时,原房主并未告知楼顶存在坟墓的情况,这一重要信息被隐瞒对房屋造成了影响。她希望能找到原房主追究其责任,但目前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10月8日,极目新闻从金堂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此事正在处理中,最终结果将以官方通报为准。

    针对此事件,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雪律师分析指出,房屋屋顶存在坟茔属于重大隐蔽事实,会直接影响购房意愿和房屋交易价格,房主理应在交易前主动告知。如果原房主知情却未告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非公墓区域禁止埋葬遗体,而楼栋房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区域,任何人无权私自占用建坟。在楼顶建坟不仅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居住安宁权益,也反映出物业公司管理存在疏漏。

    就责任划分问题,朱雪进一步解释:原房主若完全不知情则不承担责任;若知情而故意隐瞒,导致李女士违背真实意愿购房,应承担合同撤销后的房款返还及损失赔偿责任;建坟行为人违反殡葬管理和物权规定,应限期迁坟、恢复原状并赔偿;物业公司因管理缺位,可能承担补充性管理责任。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朱雪指出,本案合同签订于《民法典》实施之前,需结合具体签订时间判断适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52条在《合同法》第55条基础上新增了"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的客观最长期间。若李女士的购房合同签订于2017年10月1日及之后,应适用《民法总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最长5年除斥期间,可能面临超期无法撤销合同的情况。若合同签订于2017年10月1日之前,则适用《合同法》第55条,撤销权行使期限仅受"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的主观期间约束,没有5年客观期间限制。

    朱雪表示,理解逝者家属失去孩子的悲痛,但缅怀逝者应采取合理方式,在房顶建坟损害了后续购房者和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成都 女子 买房 多年 发现 客厅 上方 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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