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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幼儿园后厨人员被判刑 校园食品安全犯罪遭严惩

    来源:李哥大话体育

       阅读:3310

       发布时间:2026-10-16 20:10:23

    [摘要] 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李慧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朱敬琳获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30万元;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法院审理查明,李慧芳是天水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的实际负责人,朱敬琳担任执行园长。二人无视

    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对李慧芳等六名被告人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慧芳被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朱敬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四名幼儿园后厨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慧芳系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的实际负责人,朱敬琳为该园执行园长。两人明知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却仍然指使、安排后厨四名工作人员,在向园内幼儿及教职工供应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区别化量刑。其中,作为幼儿园实际控制人的李慧芳系主犯,被处以法定最高刑罚——无期徒刑。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底线。本案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对于在校园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校园食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所有相关从业人员都必须敬畏法律、严守底线。

    宣判结果公布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不少网友表示,侵害幼儿安全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制裁,此次判决令人拍手称快,并呼吁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力度。

    天水幼儿园多名后厨人员被判刑

    关键词: 天水 幼儿园 人员 判刑 校园 食品安全 犯罪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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