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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幼儿园负责人因食品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央视新闻

       阅读:2441

       发布时间:2026-10-16 18:30:03

    [摘要] 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朱敬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被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审理认为,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

    2026年10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对李慧芳等六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慧芳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朱敬琳获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余四名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相应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与执行园长朱敬琳,身为管理人员,无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指使并安排其他员工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园幼儿及教职工食用,导致严重不良后果发生。法院认定,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天水 幼儿园 负责 人因 食品 掺入 有毒 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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