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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花44万闪婚彩礼追讨难 打赢官司仍拿不回钱

    来源:轻行寻真话

       阅读:3296

       发布时间:2026-10-16 12:00:01

    [摘要] 男子花44万闪婚打赢官司仍拿不回钱 彩礼追讨难。刘先生通过贵阳一家婚恋公司认识了比自己大四岁的重庆永川女子张某林。两人见面后不到24小时就领了结婚证,当天刘先生还向女方转账12万元彩礼。刘先生支付了17万余元的婚恋服务费、12万元彩礼和5000元见面礼,总共接近30万元。刘先生是1991年出生的,当时33岁。他接受采访时提到,自己是为了满足家人的期望才去贵阳寻找婚姻对象。在婚恋公司的安排下,刘先

    刘先生通过贵阳一家婚恋公司结识了张某林,对方是重庆永川人,比他大四岁。两人见面不到一天便领取了结婚证,当天刘先生就转账给女方12万元作为彩礼。加上17万余元的婚恋服务费和5000元见面礼,他总共花费接近30万元。

    出生于1991年的刘先生,当时33岁。他在接受采访时说,去贵阳找对象是为了完成家人的心愿。婚恋公司安排他与张某林见了两次面,他感觉合适,就很快办了结婚手续。婚后两人一起生活了20多天,多数时间都在吵架。2024年12月4日,张某林称老家有亲属去世需要离开,此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刘先生随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林在庭审中表示双方感情不错,不同意离婚。但2025年4月,重庆永川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是两人认识仅一天就登记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判决生效一个月后,张某林又和另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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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长期在贵阳维权,最终婚恋公司退还了17万余元服务费。然而,张某林收取的12万元彩礼和5000元见面礼始终没有归还。刘先生报案后,2025年3月,贵阳南明区公安以“接触性诈骗”对此立案侦查。同年9月,张某林被抓获。

    案件审理中,张某林拒不认罪。刑事审判需要认定的是“自始就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而民事判决认定的是“没建立起夫妻感情”。一旦构成诈骗,彩礼就属于违法所得,应当全额返还。

    婚恋公司在合同里写明,只要开展了相亲工作就算完成服务。这样的条款让婚恋公司得以规避责任。部分婚介公司内部分工清晰,运营部在网络平台广泛撒网,招来的女性往往身负高额债务;匹配部则负责对接外地急于结婚的男性,隐瞒关键信息,诱导男方快速完成相亲、缴费、领证等流程。

    男子花44万闪婚打赢官司仍拿不回钱 彩礼追讨难

    一些案例表明,女方红娘还会教唆女方在婚后制造矛盾,试图通过被“家暴”等途径离婚,从而达到不退彩礼的目的。2026年4月,南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喜媒婆婚介公司诈骗案,该公司宣称可以跳过恋爱环节直接领证,骗取数万至十几万元介绍费及彩礼。贵州乐意婚恋公司因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办公场所被查封。贵州今喜婚庆公司也在2026年4月被列为被执行人。

    全国范围内已出现不少类似判决。云南永德县一名女子刘某通过婚恋公司相亲闪婚领证,收取16万元彩礼和“三金”后失联,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两万元。浙江开化,罗某和柏某相互配合,收取30.8万元彩礼后失联,两人以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区分民事彩礼纠纷与刑事诈骗的关键,在于是否“自始无共同生活意愿”。刘先生目前的处境是:婚已经离了,17万余元服务费也拿回来了,但12万元彩礼和5000元见面礼仍未追回。案件还在审理中,女方依然不认罪。刘先生提到,张某林在和他领证之前,有一段谈了一年的恋爱关系并未结束。这一细节有可能成为证明张某林“自始无共同生活意愿”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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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男子 闪婚 彩礼 追讨 打赢 官司 仍拿 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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