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湖南已婚男子恋上大27岁上海女子 转账17万后引发官司

    来源:小瓜田

       阅读:2371

       发布时间:2026-10-14 20:04:00

    [摘要] 2023年11月,上海女子陈静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作品,评论区有人夸她“美的人和事激发了我的说辞”。她顺着留言点开对方主页,网友自称“周浩”,两人开始聊天。一个在上海,一个在湖南,年龄相差27岁,但他们经常深夜还在发消息。2024年7月,两人在上海第一次线下见面,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从那天起,到2025年2月27日最后一笔转账为止,整整7个多月,陈静给“周浩”前后转了170080元。这些转账中

    2023年11月,上海一名叫陈静的女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内容,评论区中有人称赞她“美的人和事激发了我的说辞”。她点进这位留言者的主页,对方自称“周浩”,随后两人开始交流。虽然一个身处上海、一个在湖南,并且年龄相差27岁,但他们依然时常在深夜互发消息。到了2024年7月,两人在上海首次线下见面,并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从见面那天起,一直到2025年2月27日最后一笔转账,前后共7个多月时间里,陈静陆续向“周浩”转出了170080元。这些款项中,包含5200、1314、520等带有谐音含义的数字。男方也曾在七夕当天转来520元,并备注“七夕快乐”。

    2025年1月,男方提出不愿再继续联系,恋情就此终止。一个月后,陈静打算再次转账时,却发现对方社交账号的注册姓名并非“周浩”。在她多次追问下,对方才承认真名为周宇,“周浩”只是其日常使用的别名。后续调查还显示,周宇不仅使用了化名,而且已经结婚并育有子女。

    陈静对此十分气愤,认为自己被骗了钱,于是将周宇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全部赠与,返还170080元及利息。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请。

    依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成立的前提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物无偿给予对方,且对方接受。第658条则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陈静转出的170080元已分多笔进入周宇账户,法院据此认定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完成转移,因此不能撤销。

    庭审中,陈静还提出这笔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为结婚。但法院查看双方聊天记录后,并未发现任何关于结婚的明确约定。法院表示,附条件赠与要求双方存在合意,或至少能在聊天、备注、录音等材料中找到相关证据。广西高院曾审理过类似案件,原告主张转账以结婚为目的,但聊天记录中仅有一句“先领证”,法院认为这只是一方的内心期待,不构成附条件赠与。

    周宇则辩称,“周浩”是他长期使用的网名,并非临时捏造。交往期间,他还曾向陈静发送过身份证照片,陈静也点赞过他女儿的照片。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静是因错误认识而进行转账。

    另外,像“520”“1314”这类带有特殊含义的数字转账,通常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小额赠与,履行完毕后原则上不可撤销。扬州中院和红河州中院此前审理类似案件时,也都将此类转账视为示爱行为,未支持返还请求。

    不过,部分隐瞒已婚事实的案件之所以能判退,是因为具体情形不同。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周某在婚恋网站注册为“离异”状态,与肖某交往多年并收取24万元。法院认定周某隐瞒已婚身份,构成不当得利,判决返还24万元及利息。巴楚县另一起案件中,已婚男子向情人转账并备注“爱你”“老婆”,法院认为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额返还。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几个方面:款项来源、聊天记录中是否表达结婚意愿、隐瞒程度以及金额构成。在陈静案中,聊天记录没有明确的结婚意图,假名及已婚事实也未能被认定达到因欺诈导致错误转账的程度。

    最终,法院驳回了陈静的全部诉讼请求。不过,“不可撤销”并不意味着永久免责。如果陈静能够提供新的证据,仍可另行起诉或提出上诉。

    对于恋爱期间的转账纠纷,法院主要依据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和款项用途来判断。若希望日后能够追回款项,转账时应明确说明用途。收款一方也不应认为钱一旦到手就归自己所有,尤其是在婚恋网站填写单身、实际却已婚,或反复编造理由索要红包等情形,已在其他案件中被判决返还。

    关键词: 湖南 已婚 男子 上海 女子 转账 引发 官司

    论坛热帖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各网络平台,仅作正能量信息传播、公益宣传使用。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原发布方所有。若涉及版权、内容异议,请联系我方及时处理,QQ:303378055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

      入驻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