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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国安领导非法获利500余万 谢某某被判12年半

    来源:极目新闻

       阅读:2955

       发布时间:2026-10-13 11:07:36

    [摘要] 由于国家安全机关履职具有特殊保密要求,部分群众对国家安全机关缺乏了解。工作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信息差,精心编造人设、冒充国安干警,大肆实施诈骗,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10月13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公布两起“假国安”骗局。典型案例案例一:谎称“国安领导”干预司法。谢某某编造“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多年”“深得领导器重”等谎言,虚构国家安全机关领导干部身份,吹嘘自己拥有干

    国家安全机关因工作性质特殊,需严格保密,导致不少群众对其职能了解有限。正是利用这一信息盲区,一些违法分子通过虚构身份、假扮国安干警的方式,大肆从事诈骗行为,严重干扰社会秩序,损害群众利益。

    10月13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两起冒充国家安全机关的典型骗局。

    案例一:冒充“国安领导”插手司法。谢某某虚构“在国家安全机关任职多年”“深受领导信任”等经历,假冒国家安全机关领导干部身份,声称有能力干预司法、办理减刑,多次进行招摇撞骗,非法获利超过500万元。国家安全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谢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谢某某因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案例二:假借“国安关联企业”名义行骗。境内某公司负责人对外宣称其公司为国家安全机关关联企业,以帮忙获取“国企”身份、协助“完成项目”等为诱饵,与其他企业及个人洽谈合作,实则从事诈骗。在查明事实、固定证据后,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该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路解析

    纵观此类案件,不法分子的手法高度一致——包装身份、大包大揽、骗钱失联。

    第一步,打造“特殊部门”人设。不法分子通常通过网络搜索国家安全机关的历史沿革和公开信息,编造虚假身份与经历,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宣称其公司为国家安全机关关联企业,制造“官方背景”的假象,吸引特定目标群体注意。

    第二步,描绘“特殊渠道”前景。在取得初步信任后,不法分子会抛出“与某领导关系密切”“有特殊渠道”等诱饵,有的声称能帮助承揽工程、促成贸易项目,有的宣称有办法将他人招录进国家安全机关,甚至扬言“能干预司法、摆平难题”。为增加可信度,部分骗子还会出示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

    第三步,收取“特殊费用”后消失。一旦受害者上钩,不法分子便以“好处费”“运作费”“担保费”等名义索要钱财,得手后或以“事情正在办理”为由拖延,或直接失联。不少受害者因缺乏辨识能力,落入骗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力量,人员招录、执法办案等工作均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和保密要求。任何以国家安全机关名义“帮忙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疏通关系”“要求转账汇款”等行为,都是不法分子设置的诈骗陷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注意辨别,如发现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举报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关键词: 冒充 国安 领导 非法 获利 余万 谢某某 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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