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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后为还债闪婚骗彩礼被判刑 法院:所得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阅读:2901

       发布时间:2026-10-12 11:10:09

    [摘要] 贵州省黔西市女子赵某,生于2001年,为偿还个人债务,与同案犯张某合谋,通过婚介公司介绍与一名男子闪婚,骗取彩礼共计18.8万元。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她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8.8万元。据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12月7日,赵某与张某(在逃)合谋后,隐瞒真实债务情况和目的,与被害人王某甲相亲并登记结婚,骗取彩礼款18.8万元。登记结婚后,赵

    贵州黔西市一名2001年出生的女子赵某,为了偿还个人债务,与同案犯张某商议后,借助婚介公司牵线,与一名男子快速结婚,以此骗取彩礼18.8万元。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8.8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25年12月7日,赵某与在逃的张某合谋,隐瞒自身真实债务状况和意图,与被害人王某甲相亲并办理结婚登记,成功骗取彩礼款18.8万元。结婚之后,赵某长期以各种理由拒绝与王某甲共同生活,同时仍与男友王某乙维持恋爱关系。2026年2月初,赵某借故离开王某甲,随后失去联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所骗取的18.8万元彩礼,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2026年6月,赵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案件证据包括户籍信息、抓获经过、婚恋服务合同、彩礼收条、支付交易明细等书证,还有多名证人的证言、被害人陈述、赵某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辨认笔录等。

    法院认定,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他人登记结婚并收取彩礼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于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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