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住建部新规:临空处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2米 居住安全标准再提升

    来源:大象新闻

       阅读:3033

       发布时间:2026-09-18 20:03:10

    [摘要] 9月18日,国新办举行了“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十五五”时期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副部长陈绍旺在谈到提升人民群众居住水平时指出,好标准就是人民群众觉得好的标准。陈绍旺表示,“十五五”时期,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实现五个目标: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实现新的提升,建筑业提质升级取得显著成效,人居领域全球

    9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十五五”阶段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副部长陈绍旺围绕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了介绍,并强调,好的标准应当以老百姓的认可为衡量依据。

    陈绍旺指出,“十五五”期间,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将围绕五个方面目标展开: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居民居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筑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果,人居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更加牢固。

    住建部:临空处护栏高度不低于1米2

    在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方面,核心任务是打造“好房子”。所谓“好房子”,应具备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特征。而要建成这样的住房,必须从标准、设计、材料、建造到运维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加以系统推进。

    住建部一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吸纳群众关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意见建议,从多个维度提升住房品质要求。比如,针对住宅楼层偏低的问题,将层高标准由原先的2.8米提升至3米;为方便老年人上下楼,新标准要求4层及以上住宅均须配备电梯;在儿童安全防护方面,则将阳台、外廊等所有临空区域的护栏高度统一提升至不低于1.2米。

    住建部:临空处护栏高度不低于1米2 提升居住安全标准

    关键词: 建部 新规 空处 护栏 高度 不得 低于 1.2米

    论坛热帖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各网络平台,仅作正能量信息传播、公益宣传使用。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原发布方所有。若涉及版权、内容异议,请联系我方及时处理,QQ:303378055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

      入驻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