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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在900余家网店恶意下单2700余次 利用规则漏洞牟利被判刑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936

       发布时间:2026-04-09 16:19:54

       评论:0

    [摘要] 电商时代,线上交易的售后机制本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但有时却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江苏省江阴市一男子陈某在“仅退款”遭拒后,通过反复下单并恶意退货,利用平台规则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三年间,他的行为导致900余家网店受害。近日,经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已生效。2023年8月,经营多家日化用品店的曹先生收到一笔“仅退款”的申请,理由是商品存在质量


    电商时代,线上交易的售后机制本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但有时却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江苏省江阴市一男子陈某在“仅退款”遭拒后,通过反复下单并恶意退货,利用平台规则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三年间,他的行为导致900余家网店受害。近日,经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已生效。

    2023年8月,经营多家日化用品店的曹先生收到一笔“仅退款”的申请,理由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买家陈某未提供任何证据。曹先生拒绝了这一申请。几天后,陈某以店铺存在“好评返现”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尽管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未发现违法情形,曹先生仍联系陈某协商,希望撤销投诉。因难以接受陈某提出的500元赔偿要求,曹先生的店铺被持续举报,最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信誉受损。

    随后,陈某在曹先生经营的多家网店大量下单,每笔订单金额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一旦货物打包并被快递揽收,陈某就立刻申请“未收货仅退款”。这使曹先生陷入两难境地:发货则可能损失前期投入,不发货则会因“未按时发货”受到处罚。无奈之下,曹先生再次提出和解,此时对方索赔金额上涨至5000元。最终,不堪其扰的曹先生支付了5000元“和解费”,但转账成功后,他的店铺仍收到大量恶意大额订单。曹先生于2023年10月底报警。

    根据线索,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陈某,并于2023年11月8日将其抓获归案。通过讯问和深挖陈某的账号,警方发现受害商家不止曹先生一家。陈某交代,自2022年以来,他通过网络平台刷到一些维权视频,认为这是一个来钱的路子。他形成了一套“三步走”的计划:先正常网购,到货后找茬申请仅退款;如果商家拒绝,便以各种理由投诉举报,要求赔偿;若谈不妥,便通过大额订单施压,迫使商家再次主动谈赔偿。经核实,陈某通过此套路,在该电商平台上对900多家商户、恶意下单2700余次,下单总流水高达1030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损失技术基础交易费用6.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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