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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子与年长27岁女子相恋 7个月转账17万引热议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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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14 20:03:19

    [摘要] 湖南一男子在网络平台评论上海一位年长女性的作品,两人因此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7个多月里,女方累计给他转账17万余元。恋情终结后,女方称男子使用虚假姓名、隐瞒已婚已育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全部转账款项。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男子与年长27岁上海女子相恋,分手后被起诉2023年11月,上海的陈静在短

    上海一名年长女性与湖南一名男子因网络评论相识,随后发展成恋爱关系。在7个多月的时间里,女方向男方累计转账17万余元。恋情结束后,女方以男方使用虚假姓名、隐瞒已婚已育身份构成欺诈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女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11月,上海的陈静在短视频平台上结识了自称“周浩”的网友,两人在线上频繁交流。尽管双方年龄相差27岁,且分处两地,他们仍经常在深夜长谈。

    2024年7月,两人在上海见面,并正式确立恋爱关系。陈静多次向对方转账5200元、1314元等带有爱意含义的金额,周浩也曾回过一笔520元。2025年1月,周浩提出分手。同年2月27日,陈静完成最后一笔转账后,双方逐渐断了联系。从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在七个多月内,陈静累计转账170080元,线下见面共4次。

    此后,双方产生矛盾。2025年12月,陈静打算继续转账时发现,聊天账号登记的信息并非周浩本人。经她多次追问,对方才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为周宇,“周浩”只是化名。

    陈静认为,周宇在恋爱期间使用假名,并谎称单身,属于欺诈行为,使她误以为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因此才持续进行大额转账。陈静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全部赠与,判令周宇返还170080元转账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面对诉讼,周宇否认存在欺诈。他辩称,“周浩”是自己在长沙创业时使用的网络别名,并非刻意伪造身份;交往期间他曾将身份证照片发给陈静,对方当时并未提出异议。此外,他在社交平台发布过女儿的照片,陈静还多次点赞评论,说明她清楚自己已婚已育的情况,并不存在刻意隐瞒或欺诈。

    周宇还表示,陈静在年龄、经济条件和社会经验方面更具优势,是她主动促成并主导了这段恋情,首次见面也是陈静提议并安排在上海。他从未主动索要钱财,所有转账均为陈静自愿赠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情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赠与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原告向被告赠与170080元,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因此不得撤销。

    对于原告主张该赠与属于附条件赠与、被告隐瞒婚姻状况构成欺诈的说法,法院认为,从两人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来看,无法体现原、被告具有缔结婚姻的意思,因此对该主张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财物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静的全部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关键词: 已婚 男子 年长 女子 相恋 7个月 转账 引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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