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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护士离世未认定工伤引争议 人社局回应48小时门槛问题

    来源:鲁中晨报

       阅读:3127

       发布时间:2026-09-30 17:13:19

    [摘要] 近日,贵州茅台医院护士陈佳佳在岗期间突发脑出血,经过十天抢救后,在回家五分钟内不幸去世。陈佳佳的母亲林女士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未被认定为工伤。仁怀市人社局表示,陈佳佳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工作人员强调,《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是明确且不可随意更改的。人力资源社

    贵州茅台医院的一名护士陈佳佳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经过十天的抢救后,不幸在回家五分钟内去世。陈佳佳的母亲林女士随后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由于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未能被认定为工伤。

    仁怀市人社局对此表示,陈佳佳的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只有当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才能视同工伤。工作人员强调,这一规定明确且不能随意更改。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曾就取消《工伤保险条例》中48小时限制的建议作出回应。答复中指出,虽然此类情况可能与工作劳累、紧张等因素相关,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不能无限扩大,必须考虑制度属性、国情特点以及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的利益平衡。对于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可以通过其他社会保障渠道提供保障。

    目前,仁怀市人社局正在关注家属的诉求,并与多个部门及茅台医院相关科室进行协调沟通。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茅台医院人事部门,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女护士离世不予认定工伤 人社局回应

    关键词: 护士 离世 认定 工伤 争议 人社局 回应 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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