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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起曲阜辖区国道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行驶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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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1 12: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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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为规范曲阜市辖区国道重中型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国道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路段G104(曲阜段)、G327(曲阜段)、原G327(曲阜至兖州)。实施时间自2024年6月8日0时起
    为规范曲阜市辖区国道重中型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国道实施重中型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实施路段
    G104(曲阜段)、G327(曲阜段)、原G327(曲阜至兖州)。
    实施时间
    自2024年6月8日0时起,全天24小时实施管制。
    通行规则
    重中型货车在上述道路行驶时,禁止占用G104左侧车道、G327左侧车道(机场路左侧两车道)、原G327(曲阜至兖州)左侧车道行驶,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重中型货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靠右排队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超越行驶。
    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封闭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右侧车道拥堵或中断,导致重中型货车在规定车道行驶困难时,受阻车辆可以借用相邻的左侧车道行驶,通过受影响的路段后立即返回右侧车道;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按照现场交警的指挥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救险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不受本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自实施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或现场查处等方式,对不按规定行驶的重中型货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关键词: 6月 日起 曲阜辖区 国道 突发事件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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