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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办理公积金证明有变化→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498

       发布时间:2024-08-06 15:30:20

       评论:0

    [摘要] 8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电子码”)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提供给异地公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简称“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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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登录后


    进入“服务”页卡


    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


    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关键词: 电子 住房公积金 缴存 贷款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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