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暴力 | 微信群内辱骂他人 行政处罚!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647

   发布时间:2024-07-22 21:03:37

   评论:0

[摘要] 为持续深化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助力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深入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2024年6月25日,辖区居民张某(化名)报警称,有人在他们村庄大群内

为持续深化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助力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深入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



2024年6月25日,辖区居民张某(化名)报警称,有人在他们村庄大群内发信息捏造事实,并对其谩骂、侮辱。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查,李某(化名)因日常琐事,对张某不满,遂在群内多次发信息对其进行辱骂,经询问,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济宁高新网警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

关键词: 网络 济宁市 对其 李某 化名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