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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一地发布多则悬赏公告!有线索,可举报!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310

       发布时间:2024-07-17 16:03:55

       评论:0

    [摘要] 邹城市人民法院发布3则执行悬赏公告一起来看具体内容▼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申请执行人姚广君、张家旺与被执行人郭振华、姚增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鲁0883民初58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

    邹城市人民法院发布3则


    执行悬赏公告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姚广君、张家旺与被执行人郭振华、姚增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鲁0883民初58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由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鲁0883执恢773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姚广君、张家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郭振华,男,1976年07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龙泉街道办事处董村二巷24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481197607111213。被执行人:姚增旺,男,1970年06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邹城市郭里镇朝东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25197006256231。


    执行依据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7)鲁0883民初587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319582.50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郭振华、姚增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已掌握的除外,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执行回款的10%作为悬赏金。


    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7-5259602


    联系人:苗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胡传英与被执行人石庆鲁、隋艳杰、张克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鲁0883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由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鲁0883执恢1299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胡传英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石庆鲁,男,1974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邹城市东滩煤矿东茂小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25197411294434。


    被执行人:张克刚,男,1972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邹城市宏达苑小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25197202284432。


    执行依据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8)鲁0883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280万元及判决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石庆鲁、张克刚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已掌握的除外,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支付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


    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7-5259602


    联系人:苗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人郗传娥与被执行人袁洪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23)鲁0883民初8522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郗传娥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袁洪祝,男,1987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70883198712255517,住山东省邹城市平阳寺镇堤上村61号。


    执行依据


    山东省(2023)鲁0883民初852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86000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袁洪祝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


    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7553703289


    联系人:张法官


    特此悬赏公告!


    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

    关键词: 被执行人 邹城市 执行人 汉族 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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