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济宁财政全力支持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84

       发布时间:2024-10-15 10:51:44

       评论:0

    [摘要] 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强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强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政策支持体系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会同文旅等部门相继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资金管理使用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促进文物保护和传承利用的政策支持体系。此外,研究起草我市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包括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在内的公共文化领域市县财政事权进行了科学划分。


    支持重点文保项目建设


    一方面,市财政积极会同文旅部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资金2.27亿元;其中2024年争取重点文物保护资金7373万元,居全省第一。另一方面,市财政持续加大市级资金投入,市级文保资金由2021年的315万元提高到2024年1000万元,年均增长达46.97%,有力地保障了文保项目建设。


    支持文保成果普及共享


    为深入推进文化资源普及与共享,实现文化惠民,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2024年市财政统筹安排1823万元用于支持市博物馆、李白纪念馆、邹城市博物馆、兖州区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


    加强文保资金监督管理


    会同市文旅局督促指导县(市、区)严格落实文物保护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资金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工程,科学规范招投标和工程合同签订,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建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市、区)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调度、排名和通报。

    关键词: 万元 资金 财政局 文化 财政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