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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关恺出具警示函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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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10 22:10:59

    [摘要]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对关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我局发现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绩效及费用管理不规范,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对大额亏损客户风险提示不到位,反映出分公司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了《期货公司监

    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决定,对关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披露,山西监管局在调查中发现,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先,该分公司在绩效及费用管理方面不规范,暴露出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这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其次,在向大额亏损客户提供风险提示时不够到位,显示风险管理环节存在不足,违反了同一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为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关恺未能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上述违规问题承担管理责任。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以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关恺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其记录到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若对这项监管措施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天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关键词: 证监会 山西 监管局 关恺 出具 警示 中国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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