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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保局曝光2起医药贿赂案 揭露长期隐蔽的行业乱象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1573

       发布时间:2026-04-10 15:42:56

       评论:0

    [摘要] 国家医保局曝光2起医药贿赂案 揭露长期隐蔽的行业乱象。近日,国家医保局连续公布了两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曝光了医院纪委书记长期受贿、现金交易躲避监管、科室成员轮流收受回扣等医药领域的腐败现象。4月9日,国家医保局披露了一起名为“康某受贿案”的细节。2009年至2022年期间,康某在担任黄南藏族自治州某医院五官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时,共收受贿赂30次,总额达人民币


    国家医保局曝光2起医药贿赂案 揭露长期隐蔽的行业乱象。近日,国家医保局连续公布了两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曝光了医院纪委书记长期受贿、现金交易躲避监管、科室成员轮流收受回扣等医药领域的腐败现象。

    4月9日,国家医保局披露了一起名为“康某受贿案”的细节。2009年至2022年期间,康某在担任黄南藏族自治州某医院五官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时,共收受贿赂30次,总额达人民币900368元。法院审理查明,康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广州某公司回扣款770368元和兰州某公司好处费130000元。康某的受贿手法从最初的银行转账逐渐演变为现金交易以躲避监管。即使在担任纪委书记期间,康某依然为医药企业开绿灯,接受请托并提供帮助。

    4月8日,国家医保局还披露了“王某甲行贿案”。云南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甲为了使蒙自市某医院和绿春县人民医院持续使用其公司的耗材,向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徐某某、钱某某安排骨科医生邱某某、冯某某、李某乙轮流向王某甲拿回扣,这些回扣随后被分发给其他医生。

    这两起案件暴露出医药商业贿赂的隐蔽性、长期性和严重危害。国家医保局指出,这种行为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加重医药负担。涉案医疗机构位于西部艰苦地区,患者收入水平不高,医药费用中的虚高部分进一步凸显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必要性。

    司法机关已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依法判决。泽库县人民法院判处康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蒙自市人民法院判处云南某公司罚金人民币250000元,王某甲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文鑫表示,国家医保局密集发布医药领域贿赂案透露出两个关键信号:一是持续加强整治医药商业贿赂造成的价格虚高问题,利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二是医疗反腐持续高压,继续强化对医保基金监管。“康某受贿案”已被作为2024年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下发,青海省医保局对涉及的广州某公司和兰州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其中,兰州某公司在正式评级前完成修复,而广州某公司因未采取有效措施被评定为“严重失信”,暂停其在青海省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配送资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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