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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严控新建“两高”项目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作者: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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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1 14: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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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沙红翠)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两高”项目(高污染和高耗能)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两高”行业和项目管理要求、标准,严控新建“两高”项目,坚决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加大落后低效产能淘汰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尽早实现“碳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沙红翠)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两高”项目(高污染和高耗能)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两高”行业和项目管理要求、标准,严控新建“两高”项目,坚决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加大落后低效产能淘汰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尽早实现“碳达峰。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鼓励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要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准入。新建(含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未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下同)“两高”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能源消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消减等要求,不符合或未落实的,不予核准或备案。国家和省对项目审批有特定管理要求的,各级核准备案机关不得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或备案。对项目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一律禁止投资新建,不得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和发放贷款

    要严格实行减量替代管理。新建“两高”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未落实减量替代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各项建设手续,严禁开工建设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合理确定项目所属行业,客观、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违规“两高”项目处置工作

    我市将按照省关于加强“两高”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两高”项目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备审批、建设和监管(处罚)信息。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行动,推动“两高”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大“两高”项目环保监督执法力度。

    全面梳理排查,对在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情况进行复核,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履行审查审批或者在建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对已建成投产项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要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要加快淘汰;对暂停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省要求实行减量替代,已经按照原政策落实煤炭、产能替代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除外

    编辑:张强

    本文来自【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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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淄博 产能 两高 项目 煤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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