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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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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6 20:42:08

    [摘要]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6日讯 9月6日,记者从淄博市博山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博山区委批准,博山区纪委监委对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姜玉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购置公车,

    淄博市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6日讯 9月6日,记者从淄博市博山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博山区委批准,博山区纪委监委对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玉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购置公车,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拖欠群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公款,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姜玉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博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玉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博山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关键词: 山区 淄博市 纪律 礼金 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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