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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讲师团在行动|枣庄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崔常松走进枣庄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开展普法宣讲

    来源:山东德恒(枣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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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5 19: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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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5月31日下午,枣庄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山东德恒(枣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崔常松,应邀到枣庄市港航集团,在市港航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讲座。崔常松以《国有企业视角下的新〈公司法〉解读》为题,从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
    5月31日下午,枣庄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山东德恒(枣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崔常松,应邀到枣庄市港航集团,在市港航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讲座。

    崔常松以《国有企业视角下的新〈公司法〉解读》为题,从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股东及股东权利保护相关规定、公司组织机构、董监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及风险、优化公司治理会议的表决形式和决议机制、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救济情形、股份公司回购请求权制度、有限公司股东双重代位诉讼制度等八个方面,运用大量典型案例对新公司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专题讲座中,崔常松结合实际案例,针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分别对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以及公司决策流程进行了讲解,并对新公司法下促进国有企业的依法治企及合规管理水平进行了详细解读,给出了相关风险提示与建议。

    本次讲座针对性强、实用性高、视角多元,对参会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公司法,增强合规意识、提升规避风险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山东德恒(枣庄)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普法 讲师团 行动 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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