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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一大波消费券来了!

    来源: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446

       发布时间:2022-05-26 16: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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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记者从枣庄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枣庄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共同激发枣庄市场活力,缓解当前疫情对消费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枣庄市商务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枣庄市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自2022年5月22日起实施

      记者从枣庄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枣庄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共同激发枣庄市场活力,缓解当前疫情对消费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枣庄市商务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枣庄市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自2022年5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活动范围:购置乘用车、购物、餐饮领域。

      

    二、发放标准

      

    汽车券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 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 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餐饮券发放标准:

      发放餐饮消费券50万元。面值分为10元(支付满100元使用)、3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餐饮消费券自领券日起7天内有效。

      

    购物券发放标准:

      发放购物消费券50万元。面值分为10元(支付满50元使用)、3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购物消费券自领券日起7天内有效。

      活动期间,鼓励商业企业、经营业户自主发放企业消费券以及各类让利促销活动,新能源汽车继续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三、发放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券。

      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来源:

    大众网

    关键词: 枣庄市 万元 惠民 大波 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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