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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市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作者: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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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02 0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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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中高考日期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从6月3日至6月16日晚19:30至次日晨6:30、中午12:00至14:0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

    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

    中高考日期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从6月3日至6月16日晚19:30至次日晨6:30、中午12:00至14:0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二、6月7日至10日全天,6月14日至16日全天,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管制期间,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管制,加大对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活动和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凡违反本通告的,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和监督。

    (一)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

    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8514413

    (二)公安部门具体负责:

    1、交通设施声响装置产生的噪声污染;

    2、城市市区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3、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的噪声污染;

    4、从事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5、擅自在市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造成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110

    (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

    1、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2、在居民住宅区从事商业贸易、餐饮娱乐等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8950517

    龙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关键词: 噪声污染 噪声 管制 市区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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