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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门必设 逢进必扫!芝罘区全面推广“场所码”应用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作者: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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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4 15: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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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俊玲)记者昨日从芝罘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高效精准做好芝罘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芝罘区现全面推广场所码应用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俊玲)记者昨日从芝罘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高效精准做好芝罘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芝罘区现全面推广场所码应用

    坚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各类场所要指定专人值守,严格核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凡进入场所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对不能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发现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并立即向所属社区、街道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芝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督导组将对场所码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相关单位(业户)和个人,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媒体曝光,责令其申领、张贴并正确使用场所码,待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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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场所 的人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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