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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发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新规 明确资金归集与筹集规则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90

       发布时间:2024-08-30 11:31:06

       评论:0

    [摘要] 上海发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新规8月2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新规定。该规定对商品住宅和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资金归集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商品住宅依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本

    上海发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新规

    8月2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了一项关于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新规定。该规定对商品住宅和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资金归集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商品住宅依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成本价来计算,而公有住房则遵循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将房屋维修资金、电梯水泵大修更新资金及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资金合并使用。这些标准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公布。

    对于新建房屋首次维修资金的收集,若物业管理区域已开设业主大会账户,则资金直接交至该账户。而对于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首期维修资金缴纳的项目,开发商需在业主大会成立后15天内,为未售出住宅预缴维修资金至所在区的专门账户。

    在维修资金后续筹集方面,管理规约应包含日常补充筹集的具体规则。当小区维修资金余额降至首期筹集金额的30%以下时,业主需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议,采取一次性或分批方式追加筹集资金。

    此外,属地街道办事处会根据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小区名单,通知相关业主委员会,要求其根据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启动资金再次筹集流程,或召集业主大会就此事进行投票决策。

    关键词: 资金 上海市 规约 资金管理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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