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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条例拟修改:不再需要户口簿 细化30天离婚冷静期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770

       发布时间:2024-08-15 14:45:03

       评论:0

    [摘要] 原标题:婚姻登记条例拟修改:不再需要户口簿民政部网站8月12日发布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办理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

    原标题:婚姻登记条例拟修改:不再需要户口簿

    民政部网站8月12日发布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办理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只需要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bhunyi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民政部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关键词: 民政部 征求意见 婚姻 登记条例 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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