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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拟取消地域管辖限制 实现跨省通办更便捷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355

       发布时间:2024-08-15 11:45:28

       评论:0

    [摘要] 婚姻登记拟取消地域管辖限制8月12日,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草案涵盖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及补领婚姻登记证等内容,是对2003年10月起实

    婚姻登记拟取消地域管辖限制

    8月12日,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草案涵盖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及补领婚姻登记证等内容,是对2003年10月起实施的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一次重要更新。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并引入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离婚冷静期”等新条款。

    公众可通过民政部提供的三种渠道,在2024年9月11日前提交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做出的一项重要调整是,今后进行结离婚登记时,不再要求出示本人户口簿。这一变化与民政部自2021年6月起试点的“跨省通办”政策相呼应,旨在简化流程,提升服务便利性。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超过30万对夫妻通过“跨省通办”完成了婚姻登记。

    为了加强婚姻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草案提出建立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并促进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以确保婚姻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草案强调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重要性,鼓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服务,引导建立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标志着国家对婚姻辅导服务的重视和推广。

    关于“离婚冷静期”,草案遵循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并加以细化,明确规定了申请离婚后的冷静期、撤回申请及最终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和时限,旨在为夫妻双方提供更多时间考虑决定,减少冲动离婚现象。

    综上,此次《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草案体现了对当前社会需求的响应,旨在通过简化程序、强化服务和引入新的法律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民众的婚姻登记需求,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 婚姻 民政部 草案 婚姻登记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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