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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冷静期拟加入婚姻登记条例 简化手续,取消地域限制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501

       发布时间:2024-08-15 0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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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离婚冷静期拟加入婚姻登记条例8月12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草案在登记程序上有重要调整,包括取消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时对户口簿的需求,

    离婚冷静期拟加入婚姻登记条例

    8月12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草案在登记程序上有重要调整,包括取消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时对户口簿的需求,以及不再限制登记的地域,使得登记过程更为便捷灵活。

    草案依据民法典,新增了多项规定,例如引入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撤销婚姻,如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并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界定。这意味着,未来夫妻双方申请离婚后有30天时间重新考虑,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在简化手续方面,办理结婚只需提供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离婚则需身份证和结婚证。同时,随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推广,草案正式取消了地域管辖限制,居民可选择在居住证发放地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婚姻登记,大大提高了便利性。

    草案还特别强调了婚姻撤销的情况,比如因受胁迫结婚或一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此外,草案严格规定了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三种情况,确保离婚决定的审慎性。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草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收费,且必须对获取的个人隐私和信息保密,不得泄露。草案还鼓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

    公众若对《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民政部网站、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此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关键词: 草案 婚姻 征求意见 民政部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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