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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拟不再需要户口簿 实现跨省通办,简化流程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576

       发布时间:2024-08-15 09:32:56

       评论:0

    [摘要] 婚姻登记拟不再需要户口簿8月13日,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在登记程序上有重要调整,其中包括结婚和离婚登记不再强制要求出示户口簿,

    婚姻登记拟不再需要户口簿

    8月13日,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在登记程序上有重要调整,其中包括结婚和离婚登记不再强制要求出示户口簿,同时废除了以往关于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草案顺应民法典的最新要求,增加了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内容,并详细界定了“离婚冷静期”的操作细节。

    草案简化了婚姻登记所需的证件,结婚登记只需双方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离婚登记则仅需身份证和结婚证。这反映了对婚姻自由的倡导,并与正在进行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改革相契合,旨在消除婚姻登记中的地域障碍,提升服务便利性。

    草案中还具体阐述了婚姻撤销的情况,如因受胁迫结婚或一方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受害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此外,针对通过冒名顶替或虚假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在接到相关部门的证据材料后,将审核并可能撤销相关登记。对于离婚登记,草案列出了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况,确保离婚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关于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草案做出了细致规定,允许申请人在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进一步强化了对离婚决定的深思熟虑。同时,强调离婚协议需包含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的一致意见,并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和即时登记的条件。

    草案还强调婚姻登记的免费原则,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禁止婚姻登记机关收取费用,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为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婚姻登记机关被要求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公众可于2024年9月11日前,通过民政部官网、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就《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词: 婚姻登记 草案 婚姻 民政部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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