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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摊主被顾客差评后跳河轻生 网络评价引发争议

    来源:观察者网

       阅读:3572

       发布时间:2026-10-15 10:12:19

    [摘要] 近日,四川宜宾高县一名33岁的女摊主胡女士因顾客差评后跳河轻生。该顾客在社交平台及店铺评价中称老板娘嫌菜堆高了就不给加土豆,并指责其态度高傲。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和公安局表示正在调查处理。此事件引发网友广泛讨论。涉事顾客曾回应称自己发布的仅是真实消费体验评价,不存在恶意或捏造事实,不应因此受到全网谴责。律师付建解释,《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

    近日,四川宜宾高县一名33岁的女摊主胡女士因顾客差评后跳河轻生。该顾客在社交平台及店铺评价中称老板娘嫌菜堆高了就不给加土豆,并指责其态度高傲。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和公安局表示正在调查处理。

    此事件引发网友广泛讨论。涉事顾客曾回应称自己发布的仅是真实消费体验评价,不存在恶意或捏造事实,不应因此受到全网谴责。律师付建解释,《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布的差评,即便措辞激烈,只要未捏造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通常不构成恶意差评,商家应负有必要的容忍义务。至于是否应对死亡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差评与轻生之间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由于轻生通常是多重因素叠加所致,差评为间接诱因,故一般无需对死亡承担责任。

    胡女士的丈夫表示,他们售卖的10元炸菜为自选模式,有20余种菜品任选,装满一筐后视情况添加炸土豆条。如果菜夹得太多,土豆条就无法再加,他们会提前告知顾客。胡女士也曾公开表示,提供给该顾客的两份炸菜份量对得起天地良心。

    一摊主被顾客差评后跳河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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