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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嫖娼转账10万妻子起诉追讨被驳回 法院认定不法原因给付不受保护

    来源:笔尖下说法

       阅读:3099

       发布时间:2026-10-14 16:24:14

    [摘要] 意料之中。这钱要不回来,不是因为法律不保护妻子,而是因为这钱本身就不干净。湖北大冶的李某与丈夫黄某于2021年结婚。2024年,她发现丈夫与一个叫柯某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一年时间里,黄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给了柯某10万元。李某起诉要求柯某返还全部款项,理由是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同意单方赠与,违背公序良俗。然而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因为法院认定这10万元不是“赠与”,而是“嫖资”。黄

    这个结果并不让人意外。钱追不回来,并不是因为法律不保护妻子,而是因为这笔钱本身就带着违法性质。

    湖北大冶的李某和丈夫黄某在2021年登记结婚。到了2024年,李某发现丈夫与一名叫柯某的女子存在不正当关系。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黄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累计给了柯某10万元。李某于是起诉,要求柯某全额返还,理由是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她同意擅自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请,原因是法院认定这10万元并不是“赠与”,而是“嫖资”。

    黄某与柯某的往来从2024年8月一直持续到2025年8月。这些转账被拆成数十笔,金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涉及房费、路费、情趣衣物、血液检测试纸以及香烟等开销。黄某多次借出差机会约柯某见面,还对她的发型和穿着提出要求。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黄某明知柯某“被几个大哥养着”,并称她“出来接活的”。他还发过一句:“都是出来接活的,不像咱俩比较固定。”

    转账记录则更为直接。2024年8月11日,黄某约柯某去外地,并要求她再带一个人,约定价格3500元。8月13日,微信转账6500元,备注写着“反正开心了一人6500,不墨迹”“不要大波浪”。9月23日,银行转账6000元,要求柯某次日去酒店开套房。

    庭审中,双方围绕这10万元的性质展开了激烈争论。李某坚持认为这是婚内赠与,侵害了她的财产权,违背公序良俗,柯某应当返还。柯某的律师则辩称,这不是赠与,而是嫖资。黄某每次都会就时间、地点和价格进行协商,费用金额和频次完全符合交易对价,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在查证聊天记录和转账明细后,采纳了柯某一方的观点。法院认定,黄某清楚知道柯某是性工作者,两人之间是固定的性伴侣关系,而非平等的情人关系。黄某主动邀约并提出要求,柯某按要求准备,因此柯某是提供服务的一方。黄某为获取性服务而支付费用,属于不法原因给付,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并将柯某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不少人不理解,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妻子追讨这笔钱。关键就在于钱的性质。如果属于“赠与”,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妻子有权追回。但如果是“嫖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嫖资本身是违法交易的产物,属于“不法原因给付”,法律不保护这种给付,给付方也没有返还请求权。

    从法律分析看,《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无效。嫖资属于违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所谓不法原因给付,是指基于违反强制性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原因而作出的给付,给付方不享有返还请求权。夫妻共同财产受保护的前提,是处分行为本身合法。如果丈夫将钱用于合法消费或赠与,妻子可以主张权利;但用于嫖资,这笔钱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将柯某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说明卖淫行为本身会面临行政处罚,但这与民事上的返还请求权是两回事。

    这个案子最大的感受是,法律划出的那条线比我们想象中更清楚。丈夫把钱转给别的女人,妻子追讨——如果放在“赠与”的框架里,妻子是占理的。可一旦被认定为嫖资,整个逻辑就反过来了。因为法律不保护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给付。你给出去的钱本身就不干净,法院不会帮你把它要回来。

    李某的委屈是真实的。丈夫背叛了婚姻,还把家里的钱花在别的女人身上。但她选错了诉讼方向。她应当走的是离婚损害赔偿,而不是追讨嫖资。这件事提醒所有人,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擅自处分,能不能追回,关键看这笔钱的性质。赠与可以追,嫖资追不回。发现配偶婚内与他人发生关系,先弄清楚钱到底花在了哪里。是赠与,是借贷,还是违法交易,决定你走哪条法律路径。维权要选对方向,选错了不仅钱要不回来,还可能白打一场官司。律师的作用,就是在你起诉之前,帮你判断这条路走不走得通。法律不保护不干净的钱,这句话听着冷酷,但它是规则。

    男子嫖娼转账10万妻子追讨被驳回

    关键词: 男子 嫖娼 转账 妻子 起诉 追讨 驳回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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