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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带他人妻子回村办酒席 因重婚罪被判刑6个月

    来源:青岛新闻网

       阅读:2594

       发布时间:2026-10-10 10:42:20

    [摘要] 男子带有夫之妇回村办酒席被判刑 重婚罪获刑6个月。贵州毕节一名男子蒋某在外务工期间结识了已婚女子王某,并与她发展成恋爱关系。之后,蒋某将王某带回自己的村子,并按照当地风俗举办了结婚酒席。2026年3月18日,蒋某和王某在接到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据贵州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4月26日,李某与王某登记结婚。2025年,王某在务工时结识了蒋某,二人随后发展为恋爱关系。同年11月,蒋某

    贵州毕节一名男子蒋某,在外出务工期间与已婚女子王某相识,随后两人发展为恋爱关系。此后,蒋某将王某带回自己村中,并按当地风俗举办了结婚酒席。2026年3月18日,蒋某与王某在接到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处理。

    根据贵州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12年4月26日,李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2025年,王某在务工过程中结识蒋某,二人之后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1月,蒋某在明知王某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将其带回织金县某村,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按照农村风俗办理了结婚酒席。经医院鉴定,王某被诊断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王某获得了李某的谅解,蒋某亦向李某补偿了1万元。织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蒋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辩护人提出对蒋某适用缓刑的意见未被法院采纳,理由在于蒋某的重婚行为不仅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也损害了社会道德风尚,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处蒋某有期徒刑6个月。

    男子带有夫之妇回村办酒席被判刑

    关键词: 男子 他人 妻子 村办 酒席 重婚罪 判刑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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