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女子称父亲去世遗产全归继母 女儿质疑遗嘱真实性引争议

    来源:新民晚报

       阅读:3480

       发布时间:2026-09-24 09:02:31

    [摘要] 81岁的吴某力去世后,遗嘱中将巨额财产全部留给了再婚配偶邓某某,而他与前妻所生的一儿两女则分文未得。今年年初,女儿吴某甲起诉继母邓某某和同父异母的妹妹吴某乙,要求继承6亿元遗产中的5734万元。9月20日,吴某甲表示:“父亲从2023年就已出现老年痴呆症状,我对2024年那份遗嘱的真实性、合理性抱有极大疑问。”当天联系邓某某和吴某乙时,前者表示“不要问我”,后者在得知采访内容后便挂断电话。东莞一

    81岁的吴某力离世后,其遗嘱将全部巨额财产留给再婚妻子邓某某,而与前妻所育的一儿两女却未获分毫。今年年初,女儿吴某甲将继母邓某某及同父异母的妹妹吴某乙告上法庭,主张继承6亿元遗产中的5734万元。

    9月20日,吴某甲对外表示:“父亲自2023年起便已出现老年痴呆症状,我对2024年那份遗嘱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存在很大疑问。”当日,记者分别联系邓某某与吴某乙,邓某某回应称“不要问我”,吴某乙在了解采访意图后随即挂断电话。东莞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分析称,若部分财产原本属于吴某力与原告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时未作权属区分,便直接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吴某力是东莞中堂人,一生经历两段婚姻。第一任妻子1988年因车祸不幸去世,留下吴某甲三兄妹。半年后,邓某某成为吴某力的第二任妻子,婚后育有女儿吴某乙。2024年,重病缠身的吴某力多次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和东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25年7月23日,吴某力出院后在老家旧屋去世。

    吴某力在东莞中堂镇、东城街道等地持有数家公司股权及物业,遗产总值约人民币6亿元。2024年4月18日,他在东莞市公证处订立遗嘱,表示去世后将个人全部财产留给邓某某。“这份遗嘱我们三兄妹此前毫不知情,直到父亲百日祭临近才得知。”吴某甲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这并非父亲在清醒状态下表达的真实意愿。

    记者查阅吴某力的就诊记录发现,2024年10月22日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出院时,其诊断中才首次出现“阿尔茨海默病”,而此前多次入出院诊断均未提及该疾病。

    吴某甲还指出,母亲去世时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一直由父亲保管,截至今年年初起诉之日,这部分遗产始终未进行继承分配。她认为父亲的部分遗产涉及两段婚姻关系,存在处分他人财产的可能,案涉遗嘱应被认定为全部无效。此外,吴某甲对父亲的死因也存有疑问,称父亲出院回到老家旧屋仅半小时,便因氧气管被拔除导致缺氧窒息死亡,当时是继母与吴某乙共同作出拔管决定。今年5月13日,吴某甲的妹妹就拔管一事报警,一个月后警方立案侦查。9月11日,警方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称所办理的吴某力被遗弃案依据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家属表示将向上级部门申诉。

    东莞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只能通过遗嘱处分属于本人的合法财产。若遗嘱存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形,相应部分应依法认定无效。吴某力订立公证遗嘱时未对财产进行权属区分,将包含原告生母遗产、已由原告姐弟与吴某力共同共有的财产一并纳入遗嘱处分范围,属于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直接侵害了原告方依法享有的财产所有权。因此,该公证遗嘱中涉及处分原告生母遗产及原告几姐弟共有财产的相关内容,依法应认定为部分无效。

    女子称父亲离世遗产都归继母

    关键词: 女子 父亲 去世 遗产 全归 继母 女儿 质疑

    论坛热帖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各网络平台,仅作正能量信息传播、公益宣传使用。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原发布方所有。若涉及版权、内容异议,请联系我方及时处理,QQ:303378055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

      入驻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