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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置房玻璃坠落砸坏私家车 房主被判赔偿70%损失

    来源:新黄河

       阅读:2827

       发布时间:2026-09-23 10:32:35

    [摘要] 空置房玻璃坠落砸坏私家车 房主被判赔70%!9月21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坠物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某小区一长期空置毛坯房窗户玻璃意外坠落,砸中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车主起诉房屋房主索赔8450元。庭审中,房主表示自己长期在外工作,早已把房屋钥匙交给物业公司,双方口头约定由物业代管房屋、排查风险,因此赔偿责任应由物业承担。法院审理后认为,仅凭交付钥匙的行为不足以认定物业已经承接房屋的管护

    空置房屋的玻璃掉落,砸坏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房主被法院判决承担70%的赔偿责任。9月21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高空坠物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该小区一套长期无人居住的毛坯房,窗户玻璃意外脱落,正好砸中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车主随后将房主告上法庭,索赔8450元。庭审过程中,房主辩称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早已将房屋钥匙交给物业公司,并与物业口头约定由物业代为管理房屋、排查安全隐患,因此赔偿责任理应由物业公司承担。法院经审理认为,仅凭交付钥匙这一行为,并不足以认定物业公司已经承接了对房屋的管护责任,房主作为产权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车主违规将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边,自身也存在过错,应当自行承担部分损失。最终,法院判定房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车主自行承担30%的责任。

    2025年11月,原告姜某将车辆临时停放在某小区外西侧路东,车辆被被告许某家坠落的玻璃砸坏多处。姜某要求许某赔偿车辆维修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450元。许某称,其房屋于2019年交房,但因长期在外地工作,并未装修入住。为防止无法及时处理房屋突发状况,他将房屋钥匙交给了物业公司,当时与物业公司口头约定由物业公司负责看管房屋,发现风险及时处理。许某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申请追加物业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历城法院审理认为,许某系涉案房屋的所有人,虽然他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物业公司,但根据其陈述,交付钥匙是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物业公司约定由物业公司对其房屋进行看护、管理,该房屋亦未有其他使用人,因此许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应对姜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现有证据,许某申请追加物业公司作为第三人无实质意义,法院不予准许。姜某随意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对其车辆损坏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许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姜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关于姜某主张的损失,根据现有证据,法院认定姜某的车辆损失为3000元,其他损失尚未实际维修、支出,无法确定,法院暂不予处理,姜某实际维修后可另行主张。许某应赔偿姜某2100元(3000元×70%)。姜某主张的误工费和交通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高凤英表示,许某作为涉案房屋所有人,虽然未装修入住,但其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物业公司约定由物业公司对其房屋进行看护、管理,且该房屋未有其他使用人,故许某应对姜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姜某因没有规范停放车辆,对其车辆损坏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空置房玻璃坠落砸坏私家车,房主被判赔70%。

    关键词: 空置房 玻璃 坠落 砸坏 私家车 房主 被判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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