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切换城市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热门
    城市

    女子被快递员推门看光 邮政回应道歉及事件说法

    来源:新民周刊

       阅读:2602

       发布时间:2026-09-21 13:59:54

    [摘要] 朱女士的要求很简单:一个道歉,一个说法。事情发生在8月17日,湖南长沙的朱女士洗完澡后,在手机上下单了邮政的上门取件服务。她当时门没锁,留了一条缝,门上挂着半帘。快递员接单后不到三分钟就到达门口,没有电话通知,也没有敲门,直接推门掀帘,看到了裸体状态的朱女士。朱女士当场惊叫,并随后报警并向邮政投诉。一个月过去,她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回应。快递员否认看到了什么,警方认为“不构成治安违法条件”,未采取处

    朱女士的诉求很直接:一个道歉,一个合理的解释。

    女子被快递员

    这件事发生在8月17日,地点是湖南长沙。朱女士洗完澡后,通过手机预约了邮政的上门取件服务。当时她的门没有上锁,只是留了一条缝隙,门上挂着半截门帘。快递员接单后不到三分钟就赶到了门口,既没有打电话通知,也没有敲门,而是直接推开门、掀开门帘,看到了赤身裸体的朱女士。朱女士当场尖叫,随后报警并向邮政方面投诉。然而一个月过去了,她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快递员否认自己看到了什么,警方则认为“不构成治安违法条件”,因此没有采取进一步处理。朱女士表示,自己长期受失眠困扰,如今连邻居从门口经过都会让她感到焦虑不安。如果邮政继续不处理,她将直接向法院起诉。

    b2752964fcab.jpg

    从法律角度分析,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的周弋博律师指出,快递员的行为显然存在过错,涉及到对朱女士住宅安宁权和隐私权的侵害。门上挂着门帘,本身就具有遮挡的意味,即便门没有关,也不代表允许他人随意进入。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进一步说明,治安违法与民事侵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警方认定不予治安处罚,通常是因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快递员具有刻意偷窥的主观故意。但民事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行为人存在过错并造成损害后果,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快递员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治安违法,但在民事层面已属于隐私权侵权。

    035a50e000cf.jpg

    关于朱女士自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上称之为“与有过失”。《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注意,是“减轻”,而非“免除”。门没有锁,并不意味着别人就可以随意推门而入。锁不锁门是她的个人习惯,敲不敲门则是他人的基本底线。然而,舆论中有大量声音在质问:“知道有人要来,为什么不锁门?”“洗完澡为什么不穿衣服?”这类质问背后的潜台词是:你给了别人机会,就别怪别人越界。这种逻辑往往沦为否定受害者的武器。

    efa169975c26.jpg

    当然,快递员的工作也不轻松,一天要送几百件包裹,哪里有时间逐个打电话?行业压力确实存在,但这并不能成为越界的正当理由。用他人的安全与尊严来补贴自己的效率,本质上和外卖员为了赶时间闯红灯没有区别。

    就这件事的解决途径而言,民事路径是畅通的。周兆成律师表示,朱女士提起民事诉讼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不属于过度维权。朱女士希望快递公司能妥善处理此事,相关当事人和领导能上门道歉。对此,律师认为,要求赔礼道歉的诉求应当能够得到满足,法律上也应予以支持。朱女士要的并不多:一个道歉,一个说法。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这扇门后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感到不安。

    关键词: 女子 快递 推门 看光 邮政 回应 道歉 事件

    论坛热帖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转载自各网络平台,仅作正能量信息传播、公益宣传使用。转载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原发布方所有。若涉及版权、内容异议,请联系我方及时处理,QQ:303378055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在线投稿

      入驻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