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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一句“滚”,员工当场离开再没来上班,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获赔近16万元 一字之差引发的劳动争议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310

       发布时间:2026-05-25 15:01:05

       评论:0

    [摘要] 最近,一个“滚”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在网上引起热议。2020年,上海一化工企业员工小彭因工作安排与领导发生争执,老板一怒之下让他“滚”,小彭随即离开了单位。几天后,小彭妻子询问能否让小彭回去上班,老板回复:“再考虑考虑。”不久,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小彭的劳动合同。小彭申请仲裁但未获支持,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无故旷工,驳回赔偿主张。小彭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中,“滚”字的具体含义成为


    最近,一个“滚”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在网上引起热议。2020年,上海一化工企业员工小彭因工作安排与领导发生争执,老板一怒之下让他“滚”,小彭随即离开了单位。

    几天后,小彭妻子询问能否让小彭回去上班,老板回复:“再考虑考虑。”不久,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小彭的劳动合同。小彭申请仲裁但未获支持,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无故旷工,驳回赔偿主张。小彭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滚”字的具体含义成为辩论焦点。小彭方认为,这个“滚”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开场合对员工提出的,按照公司规定,这表明让他离开公司的意思明确,属于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公司方则表示,这个“滚”字是在法人代表办公室说出的,并非公开场合。

    二审法院判定,双方对老板口中“滚”的含义认知虽存在分歧,但事后员工家属出面沟通表达了复工意愿,而公司并未明确准许其返岗,辞退表意模糊不清。因此,法院认定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持了小彭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00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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