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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后的线上工作算加班吗 法院判决支持加班费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191

       发布时间:2026-04-10 00:43:32

       评论:0

    [摘要] 劳动者下班后仍在线上处理工作,休息日依然线上做报表,这种情况是否算加班?能否主张加班费?近日,上海高院公开了一起涉及“加班”事宜的劳资纠纷案件。小刘于2008年入职某公司,担任上海区域物流仓库计划专员,并与公司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4年9月,因公司经营情况调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小刘就加班工资问题未能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诉至法院。小刘认为,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期间,公


    劳动者下班后仍在线上处理工作,休息日依然线上做报表,这种情况是否算加班?能否主张加班费?近日,上海高院公开了一起涉及“加班”事宜的劳资纠纷案件。小刘于2008年入职某公司,担任上海区域物流仓库计划专员,并与公司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4年9月,因公司经营情况调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小刘就加班工资问题未能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诉至法院。

    小刘认为,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期间,公司经常安排他在下班后和休息日进行线上核对物流运营数据、制作数据统计表格等工作,这些应认定为加班,并支付相应加班费。

    公司辩称,公司有加班审批流程,小刘未履行任何加班申请手续,且相关工作操作仅需几分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因此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加班的核心在于劳动者是否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用人单位安排提供了实质性劳动。小刘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数据统计、核对等工作,需要付出实际精力和时间完成,且均是由公司直接管理安排。公司以“未经审批”为由否定加班事实,依据不足。

    考虑到线上加班具有碎片化、隐形化等特点,法院结合小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加班频次等,酌情合理认定加班时长,并判决公司支付相应加班工资。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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