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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中化集团副总经理冯志斌被公诉 涉嫌多重罪名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491

       发布时间:2026-04-08 14: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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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冯志斌作出逮捕决定。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冯志斌享有


    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冯志斌作出逮捕决定。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冯志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冯志斌在其担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离职后仍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他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公司遭受严重损失,使国家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害。因此,依法应当追究其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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