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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被抢开车撞劫匪致1死”系旧闻 正当防卫案重获关注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645

       发布时间:2026-04-07 15:48:52

       评论:0

    [摘要] “女子被抢开车撞劫匪致1死”系旧闻 正当防卫案重获关注!近期,网络上流传一则消息,称广东佛山顺德一名女子为追回被劫财物导致劫匪一死两伤,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2008年夏天,顺德伦教街道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抢劫案。案发当天早晨,龙女士驾车离开车库后,遭到庞某甲和庞某乙用铁制钻头砸碎车窗玻璃,并抢走了她放在副驾驶座的手袋,内有现金人民币8万余元。得手后,两


    “女子被抢开车撞劫匪致1死”系旧闻 正当防卫案重获关注!近期,网络上流传一则消息,称广东佛山顺德一名女子为追回被劫财物导致劫匪一死两伤,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8年夏天,顺德伦教街道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抢劫案。案发当天早晨,龙女士驾车离开车库后,遭到庞某甲和庞某乙用铁制钻头砸碎车窗玻璃,并抢走了她放在副驾驶座的手袋,内有现金人民币8万余元。得手后,两人迅速坐上莫某的摩托车逃跑。

    为了追回财物,龙女士驾车追赶,在过程中撞倒了摩托车上的三人。莫某和庞某甲爬起来逃跑并躲藏,而庞某乙当场死亡。

    案发后,顺德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对龙女士的行为进行了集体研讨,认为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未将龙女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办理莫某及庞某甲抢劫案时也未对龙女士进行追诉。

    一审法院判决庞某甲和莫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和11000元。莫某上诉后,佛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针对龙女士的行为,二审法官表示,她在车窗被敲烂、巨款被拿走、歹徒即将逃离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凭借小车机智地将歹徒的摩托车撞倒,尽管造成一名歹徒死亡,但符合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规定。歹徒虽然准备逃离,但仍处于被害人的视野范围内,因此抢劫行为仍视为在进行过程中,龙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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