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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离世前将公司股权遗赠异性朋友 遗产分配引发争议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931

       发布时间:2026-02-02 16:24:20

       评论:0

    [摘要] 2023年4月,广东深圳的蒋女士因卵巢癌去世。在离世前,她立遗嘱将公司股权遗赠给朋友王先生,并将约三千万元的财产由其两位女儿继承。蒋女士的母亲未分得遗产,弟弟分得当时价值约150万元的房产一套。在离世前一个月,蒋女士与第三任丈夫张先生协议离婚,张先生分得1000多万元的财产。张先生对蒋女士将两个女儿指定王先生为监护人并交由王先生抚养表示不解,因此将王先生和遗嘱执行人卢女士告上法院。今年1月,张先生


    2023年4月,广东深圳的蒋女士因卵巢癌去世。在离世前,她立遗嘱将公司股权遗赠给朋友王先生,并将约三千万元的财产由其两位女儿继承。蒋女士的母亲未分得遗产,弟弟分得当时价值约150万元的房产一套。在离世前一个月,蒋女士与第三任丈夫张先生协议离婚,张先生分得1000多万元的财产。

    张先生对蒋女士将两个女儿指定王先生为监护人并交由王先生抚养表示不解,因此将王先生和遗嘱执行人卢女士告上法院。今年1月,张先生收到了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张先生原是某211大学的特聘副教授,2016年在国外与蒋女士结婚。两人有两个法定女儿。2023年3月6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协议,两个女儿均由蒋女士直接抚养,张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蒋女士名下深圳市3套房产、惠州市1套房产归张先生所有,蒋女士还向张先生支付补偿款共计230万元。张先生表示,按照当时房产估计,他分得的财产价值1000多万元。蒋女士去世后,张先生先后获得3套深圳房产和15万元现金。

    在与张先生离婚前,2023年1月30日,蒋女士已订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深圳市某公司、广东某公司、某设备公司的股权及相应权益全部遗赠给朋友王先生。王先生是蒋女士合作了15年的朋友。蒋女士在遗嘱中写道:“我希望,在我去世后,王先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照顾我的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给予她们爱和关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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