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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拿纸箱被告法院判赔两毛 小额诉讼终审判决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482

       发布时间:2026-01-10 16:16:50

       评论:0

    [摘要]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判决被告陈某某、马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某0.2元。事件发生在2025年9月24日,张某某发现其放置在私家车位后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及箱内鞋子丢失。通过小区监控排查,确定是陈某某和马某某拿走了纸箱。多次沟通未果后,张某某将两人告上法院,要求返还纸箱或赔偿0.2元,并由两人承担诉讼费。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审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判决被告陈某某、马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某0.2元。

    事件发生在2025年9月24日,张某某发现其放置在私家车位后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及箱内鞋子丢失。通过小区监控排查,确定是陈某某和马某某拿走了纸箱。多次沟通未果后,张某某将两人告上法院,要求返还纸箱或赔偿0.2元,并由两人承担诉讼费。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陈某某和马某某承认拿走纸箱且纸箱已灭失,认可0.2元的赔偿金额并愿意支付该费用。最终,法院判令陈某某和马某某赔偿张某某损失0.2元,并承担20元案件受理费,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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