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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女子称被男友打伤民事案件开庭 索赔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13万余元 庭审未果争议多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953

       发布时间:2026-01-09 15:03:19

       评论:0

    [摘要] 小玲(化名)因被前男友杨某殴打致残,于1月7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提起诉讼。庭审中,小玲的代理律师申请调取海淀接警派出所保存的全部笔录,以核实杨某是否曾承认伤害事实。此外,法院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小玲的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庭审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告小玲在父亲陪同下到庭,而被告杨某通过视频连线出庭,未聘请律师。据小玲描述,庭审并未进入实质性质证环节,杨某几乎全盘否认所有指


    小玲(化名)因被前男友杨某殴打致残,于1月7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提起诉讼。庭审中,小玲的代理律师申请调取海淀接警派出所保存的全部笔录,以核实杨某是否曾承认伤害事实。此外,法院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小玲的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庭审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告小玲在父亲陪同下到庭,而被告杨某通过视频连线出庭,未聘请律师。据小玲描述,庭审并未进入实质性质证环节,杨某几乎全盘否认所有指控。

    小玲回忆,2023年她与杨某同居时,因得知杨某有案底和孩子,两人爆发争执。为抢手机,杨某弄伤了她的双手,导致生活自理不便。2024年,因手部手术费用问题,两人再次争吵并动手。小玲提到,杨某曾威胁说:“残了就只能跟着我。”

    杨某收到法院传票后,还发短信威胁小玲,称“你起诉我,我们就是敌人了……上了法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对于第一次冲突,小玲指控杨某故意伤害,但杨某辩称只是“拉拽”了一下,并非故意且不认为会造成严重伤害。

    小玲向法庭提交了杨某在第一次伤害后写下的保证书作为证据,但杨某声称该保证书是在小玲逼迫下签署的。尽管已对簿公堂,小玲的生活困境仍未改变。由于双手及髋部的伤情,她至今无法工作,手术因费用问题一直未做。目前仅能依靠年近七旬的父母生活,进行保守治疗。她的父亲为了补贴家用,近70岁仍在外接零活。

    小玲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赔偿总额为13万余元,希望能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让她能够做手术恢复正常生活。除了民事赔偿,她更希望此事能推动刑事立案。记者尝试联系被告杨某,但提供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此前,北京海淀香山派出所回应称案件流程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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