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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职主妇遭多次家暴离婚分得172万 家务劳动获认可

    来源:网络   作者:声远热闻

       阅读:2086

       发布时间:2025-11-22 14:35:31

       评论:0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反家暴的典型案例。许某与郑某于1993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四名子女。为照顾家庭和孩子,许某成为全职家庭主妇。然而,婚后郑某多次对许某实施辱骂和殴打。2019年9月的一次事件中,郑某将许某从四楼家中拖拽至三楼,小区保安到场制止并报警。医院诊断结果显示,许某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022年5月,许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请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郑某支付家务劳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反家暴的典型案例。许某与郑某于1993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四名子女。为照顾家庭和孩子,许某成为全职家庭主妇。然而,婚后郑某多次对许某实施辱骂和殴打。

    2019年9月的一次事件中,郑某将许某从四楼家中拖拽至三楼,小区保安到场制止并报警。医院诊断结果显示,许某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022年5月,许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请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郑某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及离婚损害赔偿金。郑某不同意离婚,也不承认实施了家庭暴力。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许某的离婚请求,认定郑某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考虑到许某的需求和安全,决定由许某分得现居住的大房屋、两间商铺以及折价款172万元;郑某则分得面积较小的房屋、五间商铺及未偿还的银行贷款。此外,法院还判决郑某向许某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10万元及离婚损害赔偿金5万元。

    此案通过合理的财产分配实现了对受暴妇女的长期保护。法院充分考虑了许某的情况,确保她能够获得持续的租金收入,并且避免了因商铺相邻而可能受到郑某骚扰或威胁的风险。法院认可了许某作为家庭主妇的贡献,肯定了她的家务劳动价值,同时也表达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态度,为受害者提供了精神上的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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